《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发布时间:2025-05-21
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填补了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空白,把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等内容纳入地方法规的规定,并对辐射污染防治管理体制、营运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职责、对野外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作业活动的管理、地方政府对民用核设施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司其职、共同监管的机制,落实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强化了对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更加有利于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以上资料由西亚试剂:http://www.xiyashiji.com/home/chem/chemlist.html 提供 上一篇:西亚试剂::研究人员发现“耳聋基因”下一篇:西亚试剂:6-乙氧基-2-巯基苯噻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