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最高奖10万元
发布时间:2026-02-15
5月28日,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鼓励社会各界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根据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中,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单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查实金额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按照查实金额2%给予奖励;查实金额50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4%给予奖励。对参保个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举报,按照查实金额10%给予奖励。
其中,查实金额1万元以上的,在举报奖励金额基础上再增加500元。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金额,但举报内容属实、避免基金损失的,可视情形给予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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