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发布时间:2026-03-03
近日,山东省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山东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
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公立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优化公立医疗机构收入结构,着力解决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过度使用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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