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氟苯乙酸
发布时间:2025-10-04

一、基本性质
1. 物理性质:
- 外观与性状:4-氟苯乙酸通常为白色有光泽的结晶粉末或片状固体。
- 密度:其密度大约为1.272 g/cm³。
- 熔点:熔点在81-83℃之间。
- 沸点:沸点为265.33℃,但在2.25 torr(托)的压力下沸点为164℃。
- 闪点:闪点大于100℃,具体为114.27℃。
- 溶解性:4-氟苯乙酸在水中几乎不溶,但能溶于醇和醚类溶剂。
2. 化学性质:
- 分子结构:4-氟苯乙酸的分子式为C8H7FO2,分子量为156.1507。它包含一个苯环、一个羧基(-COOH)和一个氟原子(F),其中氟原子位于苯环的对位(4-位置)。
- 酸性:由于羧基的存在,4-氟苯乙酸具有酸性,能够与碱反应生成盐。
- 稳定性:通常情况下,4-氟苯乙酸是稳定的,不会自发分解。然而,在特定条件下(如高温、光照等),可能会发生化学反应。
二、化学反应性
1. 酯化反应:4-氟苯乙酸可以与醇类物质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相应的酯类化合物。
2. 成盐反应:由于其酸性,4-氟苯乙酸可以与碱金属(如钠、钾等)或碱性物质反应,生成相应的盐。
3. 还原反应:在适当的还原剂作用下,4-氟苯乙酸中的羧基可以被还原成羟基(-OH),生成相应的醇。
4. 卤代反应:虽然4-氟苯乙酸中已经含有一个氟原子,但在特定条件下(如使用特定的催化剂和卤代剂),仍然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卤代反应。
三、安全信息
1. 刺激性:4-氟苯乙酸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一定的刺激性。接触时应注意使用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接触。
2. 易燃性:虽然4-氟苯乙酸本身不是易燃物,但仍需远离火源和热源,以防万一。
3. 储存条件:应密封保存于阴凉、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与氧化剂共存。
四、用途
4-氟苯乙酸主要用作医药中间体,用于合成其他药物或化合物。此外,在某些有机合成反应中也可能作为试剂使用。
GHS分类
根据全球协调系统(GHS)的规定,4-氟苯乙酸不属于危险物质或混合物。
安全术语
1. S22:切勿吸入粉尘。
2. S24/25: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
3. S36/37/39: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或面具。
4. S27:一旦衣物受到污染,请立即脱去。
5.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风险术语
1. R38:刺激皮肤。
2. R36/37/38: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急救措施
1. 吸入:如果吸入,请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
2.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3. 眼睛接触: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立即就医。
4. 食入:漱口。立即就医。
消防措施
1. 灭火剂:使用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等灭火。
2.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 消防人员须佩戴携气式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发出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泄漏应急处理
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2. 应急处置程序:
-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
-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 消除所有点火源。
- 根据液体流动、蒸汽或粉尘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3. 环境保护措施: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4.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小量泄漏时,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应遵循当地法规和标准。由于4-氟苯乙酸不是危险物质,其废弃处置可能相对简单,但仍需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具体处理方法应咨询专业机构或环保部门。
安全数据表
1. 外观:4-氟苯乙酸的外观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异物和异臭。
2. 熔点:其熔点应在83℃至85℃之间。
3. 含量:按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测定,含C8H7FO2的量应不少于98.0%。
4. 干燥失重:在105℃下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应不超过0.5%。
5. 灼烧残渣:应不超过0.1%。
6. 重金属:按照重金属检查法(GT-16)进行检测,含重金属量应不超过20ppm。
7. 氯化物:按电位滴定法测定,样品溶液消耗的硝酸银滴定液体积应不超过规定量。
8. 硫酸盐: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ICP-AES)测定,含硫量应不超过100ppm。
9. 铵盐:按离子色谱法测定,供试品溶液中铵根峰面积应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
10. 有关物质:采用气相色谱法(GC)测定,含总杂质不得过1.0%,单个未知杂质不得过0.1%。
11. 溶剂残留:按残留溶剂测定法(GC)测定,乙醇、四氢呋喃、二氯甲烷、正己烷、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的残留量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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