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胺氢溴酸盐
发布时间:2025-08-09

1. 基本信息:
- CAS号:37488-40-7。
- 分子式:C7H10BrN。
- 分子量:188.06500。
- 密度:0.979g/cm³。
- 沸点:185ºC at 760mmHg。
- 熔点:204 °C。
- 闪点:60ºC。
- PSA:26.02000。
- LogP:2.80370。
- 外观性状:白色至几乎白色的粉末或晶体。
- 水溶解性:可溶于水。
- 储存条件:室温,干燥。
2. 物理化学性质:
- 溶解度:高溶解于EtOH、DMF、DMSO、水等。
- 稳定性:在常温下是稳定的,但在高温或高湿环境下可能会分解。
3. 安全信息:
- 可能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在操作过程中,应避免吸入其粉尘或蒸气,并注意使用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和呼吸器具。
- 应当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氧化剂。
4. 用途:
- 主要用于科研,尤其在钙钛矿材料领域。
- 还可以作为化学分析试剂和染料的合成中间体。
GHS分类
苄胺氢溴酸盐的GHS分类如下:
1. 急性毒性:可能具有刺激性或毒性,具体取决于浓度和接触方式。
2. 皮肤腐蚀/刺激:可能对皮肤有腐蚀性或刺激性。
3.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性:可能对眼睛造成严重损伤或刺激。
4. 呼吸或皮肤过敏:可能引起呼吸系统或皮肤过敏反应。
5.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长期或高浓度暴露可能对生殖细胞产生致突变作用。
6. 致癌性:某些研究表明,长期暴露可能增加癌症风险。
7. 生殖毒性:可能对生殖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8.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一次大量接触可能对特定器官系统造成损害。
9.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长期反复接触可能对特定器官系统造成慢性损害。
10. 吸入危险:吸入可能有害,特别是在密闭空间中。
安全术语
*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 S36/37/39: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或面具。
* S45:若发生事故或感不适,立即就医(可能的话,出示其标签)。
风险术语
* R22:吞咽有害。
* R36/37/38: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 R41:对眼睛有严重伤害。
* R42/43:吸入及皮肤接触可能致敏。
* R45:可能致癌。
* R68:可能有不可逆的健康影响。
急救措施
1.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2.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并立即就医。
3.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就医。
4.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消防措施
1. 灭火方法: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2.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必须佩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有任何安全泄压装置,必须先冷却后再灭火。
泄漏应急处理
1. 个体防护: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和化学防护服。
2.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化学品进入地下水、下水道或水体。
3. 清洁/吸收方法: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产生和吸入粉尘。少量泄漏时,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时,用塑料布和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储存条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和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和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废弃物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建议联系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安全数据表(SDS)
苄胺氢溴酸盐的安全数据表(SDS)是一份详细的技术文档,包含了该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资料、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以及其它信息等内容。由于SDS内容较为详细且专业,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具体的SDS文档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 外观: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2. 溶解度: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丙酮、氯仿等有机溶剂中不溶。
3. pH值:在酸性条件下稳定,pH值为4-6。
4. 熔点:185°C左右。
5. 沸点:270°C左右。
6. 密度:1.45 g/cm3左右。
7. 纯度:≥99%。
此外,苄胺氢溴酸盐还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学药品制剂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例如,对于注射剂来说,其含量应不低于标示量的95%,杂质总量不得超过0.5%;对于口服固体制剂来说,其含量应不低于标示量的90%,杂质总量不得超过1.0%。
上一篇:[1,1'-双(二苯基膦)二茂铁]二氯化钯二氯甲烷络合物下一篇:聚(苯乙烯-马来酸酐)部分末端丙酯,异丙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