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醇胺水杨酸盐
发布时间:2025-08-12

1. 物理性质
- 外观与性状:三乙醇胺水杨酸盐在常温下为白色结晶固体,其形态整洁且明确。
- 溶解性:该化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度较高,微溶于醇类和醚类溶剂。
- 密度:在25°C时,三乙醇胺水杨酸盐的密度为1.209 g/mL。
- 折射率:其折射率为1.509(n20/D),表明它在光学上有一定的特性。
- 熔点与沸点:三乙醇胺水杨酸盐的沸点为335.4°C,而其闪点为113°C,说明该物质在较高温度下仍能保持稳定。
2. 化学性质
- 酸碱性:三乙醇胺水杨酸盐的pH值略偏碱性,这可能影响其在特定化学反应中的行为。
- 反应性:作为一种有机盐类化合物,它可能会参与某些特定的化学反应,如与酸或碱的反应,但具体的反应条件和产物需根据实验确定。
- 稳定性:在正常使用和储存条件下,三乙醇胺水杨酸盐是相对稳定的。然而,在极端条件下(如高温、强光照射等),其稳定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3. 安全信息
- 危险性:三乙醇胺水杨酸盐被分类为有害物品,吸入、皮肤接触及吞食都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
- 防护措施:在使用和处理该物质时,应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并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寻求医疗帮助。
- 储存与运输:应将三乙醇胺水杨酸盐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并确保容器密封良好。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安全运输。
一、GHS分类
1.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三乙醇胺水杨酸盐属于皮肤腐蚀/刺激物。
2. GHS标签要素:
- 象形图:腐蚀(与皮肤长时间接触可导致严重的皮肤灼伤)。
- 信号词:警告(三角形边缘的黑色)。
- 危险说明:H314(引起严重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H315(引起呼吸道刺激);H318(对皮肤造成严重损伤或过敏反应);H336(长期吸入可能对肺部造成伤害)。
- 防范说明:P264(作业后彻底清洗手部);P270(使用本产品时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P280(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 护眼罩/戴防护面具);P284(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戴呼吸防护装置)。
二、安全术语
1. S24/25:避免与皮肤和眼睛接触。
2. S36:穿戴适当的防护服。
3.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三、风险术语
1. R20/21/22:吸入、皮肤接触及吞食有害。
2. R36/37/38: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3. R22:吞食有害。
四、急救措施
1.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就医。
2.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4. 吞食:漱口,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五、消防措施
1. 灭火方法:不适用(三乙醇胺水杨酸盐为固体物质,通常不会燃烧)。
2. 灭火注意事项:无特别注意事项,但应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
六、泄漏应急处理
1. 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防护装置。
2.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水体、地下室或密闭空间。
3. 清理方法:用干净的铲子收集干燥的泄漏物,并将其转移到安全的容器中。对于湿泄漏物,可以使用沙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吸收,然后以同样的方式收集和处理。确保清理过程中避免产生粉尘或气溶胶。
七、废弃处置
1.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由于其刺激性和腐蚀性)。
2. 废弃处置方法: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理。通常,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废弃注意事项:严禁将三乙醇胺水杨酸盐随意倾倒、丢弃或混入普通垃圾中。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包装破损和泄漏,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一、基本属性
1. 外观与性状:
- 状态:通常为淡黄色至琥珀色结晶固体。
- 气味:具有特定的气味,但具体描述可能因来源和纯度而异。
- 熔点:虽然具体熔点数据未直接给出,但一般通过实验可测定其在某一温度范围内熔化。
- 沸点:同样,具体沸点需通过实验确定,但通常较高。
- 密度:大约为1.209 g/mL(在25°C下),这一指标有助于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评估其稳定性。
- pH值:溶液的pH值也是评估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具体数值需根据浓度和溶剂种类而定。
2. 化学性质:
- 分子量:计算结果约为287.31。
- 溶解性:易溶于水和醇类溶剂,如乙醇、丙二醇等,这有助于其在化妆品和防晒制品中的应用。
- 稳定性:在常温常压下稳定,避免与强氧化剂、酸酐、酰基氯等物质接触。
二、质量规格
1. 含量测定:
-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或气相色谱法(GC)等方法测定三乙醇胺水杨酸盐的含量。
- 含量限度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有关物质检查:
- 检查原料药中可能存在的起始物料、中间体、副产物及降解产物等杂质。
- 采用薄层色谱法(TLC)、HPLC或GC等方法进行检测。
- 杂质限量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3. 干燥失重:
- 通过烘干法测定样品中的水分或其他挥发性成分的含量。
- 干燥失重限度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4. 炽灼残渣:
- 通过高温加热使有机物完全燃烧后,残留的无机物即为炽灼残渣。
- 炽灼残渣限度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5. 重金属检查:
- 采用比色法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方法检查样品中重金属的含量。
- 重金属限量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6. 砷盐检查:
- 采用古蔡氏法或银盐法等方法检查样品中砷盐的含量。
- 砷盐限量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7. 微生物限度检查:
- 对于口服给药或局部给药的制剂,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大肠埃希菌等。
- 微生物限度标准需符合药典或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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